广东英维饲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东英维饲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英维饲料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拟对广东英维饲料厂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东英维饲料厂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甘岗村。项目主要从事禽、畜、水产饲料的生产,年产饲料6万吨。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主要建筑物为1栋四层综合楼、1栋单层仓库、2栋圆筒仓、1栋单层厂房和1间锅炉房。现有主要生产设备有原料接收和清理系统2套、粉碎系统1套、配料系统1套、造粒系统1套、包装系统1套、1吨燃油锅炉1台。项目现有员工30人,部分在厂内食宿。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运广州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工序粉尘废气经旋风除尘+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0米高排气筒排放。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气
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01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锅炉废气排放口02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标准。
油烟废气排放口03的油烟的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交由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废气排放量为***47.6万标立方米/年,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7704吨/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0.576吨/年,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0.6336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7年8月10日至8月17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53813
Email:great_2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