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因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下称:新广北)建设需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花都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新广北项目(花都段)沿线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和《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2014〕38号)(下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经花都区人民政府批准,需要招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为了依法、依规完成招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现我办公开招标“代理公司”来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范围
组织政府采购招投标合法程序,选择有经验、资质高、实力强、注意安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展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花都段)沿线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实施和拆除工作。
二、聘请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和确定方式:
1、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办理书原件、相关业绩资料(复印资料需加盖公章和带原件复核)。
2、公示时间为20天,在公示期内若有十家以上公司报名的,以回执时间前后顺序取前十名通过摇珠的方式产生;
3、公示期间若不足十家公司报名的,以实际报名公司数量通过摇珠的方式产生。
4、公示期间若只有一家公司报名的,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方式产生。
报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707室
广州市花都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陈龙飞 联系电话:3693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