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积极创新联防联治林业有害生物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巴州区积极创新举措,采取与周边县区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
签订合作协议。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主动与周边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协商研究,签订毗邻县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
建立协调制度。与周边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协商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相邻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实行一年轮流值班。各县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协调。
明确工作职责。联防联治成员单位负责加强联防联治工作宣传和信息共享交流,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联合开展检疫执法,联合开展统防工作,互派技术人员学习交流。
定期召开联防会议。联防区域每年定期召开1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松材线虫病、蜀柏毒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核桃、猕猴桃、银杏等经济林木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交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经验;研究解决联防联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联席会由轮值县区负责组织,承担相关会务工作。
联合开展病虫监测。联合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枯死松树监测工作,交界区域实行联合跨界监测制度,及时通报本辖区发生情况和发生趋势。明确和落实相邻林业站和护林员联合跨界监测责任,共享有奖举报电话,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双方林业主管部门。
联合开展检疫执法。联防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每年6-10月在县区际间交通要道开展12次联合检疫执法行动,重点检查苗木等繁殖材料、松木及其木制品运输车辆,严厉打击违法收购、调运行为。
制定联防实施方案。集中开展联合评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方法,共同做好相邻区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枯死松树除治工作。建立县区际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交叉检查制度,组织检查组对防治工作开展交叉检查,相互监督防治进度,共同促进防治质量。
加强业务技术合作。相邻县区之间通过互访、交流学习,共享业务新技术、新方法,特别是松材线虫预防和核桃、柑橘等经济林果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好措施、好经验,营造共同进步、共同发展、互惠互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