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关于征选困难群众实物救济发放定点超市的公告
为做好我街道辖区困难群众实物救济发放工作,现公开征选2019年5-12月发放困难群众实物救济兑换券(卡)定点超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办事处
二、 招选数量:1家
三、 中选资格: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2019年5月-12月困难群众实物救济发放定点超市资格采购的货物供应资格。负责发放困难群众实物救济兑换券(卡),按持券(卡)人需求予以兑换米、食用油、农副食品、生活日用品等实物。
四、 申请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申请人应在龙湖街辖内设有实体超市场所。
(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四)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竞争征选资格,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五、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市情况介绍;
(二)超市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年审复印件;
(三)在龙湖街辖内设有实体超市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服务方案(包括所发物品有效期、超市折扣费率等)。
六、截止递交申请资料时间:2019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递交资料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
七、递交申请资料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九佛中路978号A109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0-87489344。
八、确定中选单位方式:组织单位对各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的投标超市多于1家,由街道组织全部困难家庭进行投票选定,以得票最多的单位为中选单位。中选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告。
九、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龙湖街与中选单位签订的《实物救济定点超市采购项目合同书》(1)
龙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