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红木山水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公示的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拟开展红木山水厂二期工程建设。该项目用地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办辖区,有37460.28平方米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详见示意图)。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两个网站同时发布本通告,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3335878
***:红木山水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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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山水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