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残联关于2018年下半年(712月)拟资助广州市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常规服务申请公示
越秀区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残联[2017]167号)文件要求,聘请第三方社会组织,对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申请2018年下半年(7-12月)资助材料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2019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越秀区残联(83314086)反映。
附:2018年下半年(7-12月)拟资助广州市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常规服务申请明细
广州市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