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4日起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全面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
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全面启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工作后,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不断完善签发管理制度,加大对受理审批民警的培训力度,熟练掌握新规范和新技能。同时,多次开展测试演练,进一步完善优化系统功能,从4月24日首发日情况来看,系统运作、前台受理、后台审核、大厅秩序等情况均比较顺利。启用当天已有2名群众顺利领取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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