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的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简称区科工商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协调烟草专卖市场有关工作。
(二)划转的职责。
1.将原区经济贸易局(挂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区交通局牌子)的职责划入区科工商信局。
2.将原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的职责(电子政务管理的职责除外)划入区科工商信局。
3.将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行政管理的职责划入区科工商信局。
(三)增加的职责。
1.受上级部门委托实施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国家和省规定必须由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项目除外)。
2.受上级部门委托实施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审批(5w以下对讲机)。
3.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和发卡企业备案(规模发卡企业除外)。
(四)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调整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业、商务、信息化、交通运输、知识产权、旅游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电子信息、软件、信息服务、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业、商务、信息化、交通运输、知识产权、旅游业领域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科技、工业、商务、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三)负责分析、监测全区工业、商贸、旅游业经济运行态势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反馈;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对辖区工业和商业实施管理;负责全区对外贸易与对外经济合作的管理工作;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
(五)负责辖区食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的行政管理;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负责综合汇总全区信息系统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区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七)协调、指导、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各企业信息化进程以及电子商务的运用,为企业信息化提供综合服务和技术支持。
(八)研究拟订我区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大数据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形成全社会大数据形成机制的建立和开发应用。
(九)协助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的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
(十)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协调做好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无线电监督管理,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
(十二)参与协调道路客货运站场、城市公交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全区综合运输的衔接和重点物资运输、重大节假日的旅客运输;负责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旅游行业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普查辖区旅游资源;组织、指导、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辖区旅游建设项目的前期预审工作。
(十五)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的旅游投诉;对辖区申报旅游定点单位进行初评工作;对旅行社在辖区内开设的营业部进行协管;协助开展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
(十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招商推介活动;负责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园区管理,并提供各类政务服务,促进产业发展。
(十七)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结合和创新型企业发展,推进区域科技、知识产权和信息一体化;指导、协调全区有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及技术改造创新工作。
(十八)拟订科技、知识产权和信息化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措施;拟订全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区科普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社团、专利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十九)编制全区科技、知识产权、信息化和防震减灾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监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知识产权和信息化投入及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
(二十)组织区科学技术奖评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和知识产权等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十一)指导、协调科技和创意园区及各类科技、知识产权、信息化和防震减灾示范基地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转化工作。
(二十二)组织、指导辖区工商业企业进行外引内联,承担产品流通环节、销售网络、商业信息等管理工作。
(二十三)指导、协调辖区工商业用电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协调工商业的环保工作,发展环保产业。
(二十四)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科技研究项目的组织指导和资金保障,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负责对拍卖、典当、融资租赁等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企业、渡口渡船、公路客(货)运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对本行业、领域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工商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批管理科、监察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调研;负责文秘、宣传、保密、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接待、外事、信访、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党务、廉政建设、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综治维稳、统战、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实施纪律教育,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受理对本局及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权限查处本局违纪案件;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知识产权等人才队伍培训、教育发展规划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法规科)。
综合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拟订招商引资等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对区域内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趋势作出预测,监测、分析近期经济运行状况,研究提出近期经济发展的目标、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和发布经济运行情况信息,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和进出口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协调各类产业园区和科技、知识产权、信息化示范基地的建设;负责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科技发展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年度科技计划,统筹协调各类科技项目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专利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发展技术市场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主导产业,引导中小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组织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科技计划项目,提出科技项目经费配置方案,监督、***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负责推荐申报和管理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定的申报与管理;引导企业吸收、引进和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负责科技进步奖的有关申报、评审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协调开展科普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科技研究项目的组织指导和资金保障,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四)工业发展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工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中小企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负责监测、分析工业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工业调控措施;指导、协调、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协调辖区有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及技术改造创新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工商业用电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协调工商业的环保工作,发展环保产业。
(五)商务发展科。
负责商业、外贸企业的招商和管理工作;负责食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的行政管理;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对拍卖、典当、融资租赁等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拟订、编制并组织实施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商贸经济运行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反馈;组织实施商贸调控措施;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辖区商贸民营企业发展;按权限负责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和协调;核报各类配额涉证商品的进出口批文手续;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章程情况;负责外资企业申报产品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的呈批和考核工作;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
(六)信息管理科(广州市荔湾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统筹推进辖区信息化工作;负责综合汇总辖区信息系统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区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编制信息化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监督信息化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大数据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形成全社会大数据形成机制的建立和开发应用;协调和指导电子商务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社会和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各企业信息化进程以及电子商务的运用;为企业信息化提供综合服务和技术支持;协调处理网络和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开展监督检查,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七)知识产权科。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组织科技与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引进留学人员科技成果项目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和专利信息的利用、服务工作;编制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监督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指导知识产权社团、专利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责专利统计工作。
(八)交通旅游科。
负责辖区道路运输、旅游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道路客货运站场、城市公交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综合运输的衔接和重点物资运输,重大节假日的旅客运输;负责交通运输企业、渡口渡船、公路客(货)运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旅游宣传、旅游资源普查、旅游统计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旅游投诉;组织、指导、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旅游建设项目的前期预审工作;对本辖区申报旅游定点单位进行初评工作;对旅行社在辖区内开设的营业部进行协管;协助开展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指导辖区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区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编制防震减灾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监督防震减灾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防震减灾示范基地的建设。
四、人员编制
区科工商信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区科工商信局挂广州市荔湾区交通局、广州市荔湾区知识产权局、广州市荔湾区旅游局牌子。
(二)管理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投资促进中心)。
(三)广州市荔湾区交通战备办公室,为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级办事机构,由区科工商信局管理。主要职责: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协调应急运输和保障工作。配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四)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区科工商信局的纪检组(监察室),其机构编制事宜另文明确。
(五)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