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镇级权责清单的决定
德府〔2016〕9号
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镇级权责清单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德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重大部署,根据《******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推进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5〕31号)和市有关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了县级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目前,《德庆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已编制完成,该权责清单共包括各类权责事项6609项,其中镇政府(街道办)权责事项248项,县直部门权责事项5681项,市驻德部门权责事项308项,县直其他机构权责事项372项。经县委、县政府审核确认,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网址:http://dqxzzqgk.deqing.gd.cn/)。
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并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办事时限,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县编办要会同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
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如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县编办反映。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