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第三章第十条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肇庆协大鞋业有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申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社保补贴,肇庆协大鞋业有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5人申请一般性岗位补贴,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卫生院、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卫生院10人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补贴名单(见***)
二、公示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三、情况反映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四、受理单位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受理地址
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52607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传真):0758-2626889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