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环境监测站顺利完成流域生态补偿预监测
根据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2014年11月和12月流域水质生态补偿预监测的通知》(川环监站〔2014〕217号)文件要求,县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11月24-25日分别会同宜宾县、乐山市沐川县,顺利完成了岷江水系交界点龙溪河双河口、越溪河邓头溪以及金沙江水系大峡谷三个断面的生态补偿预监测工作。
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作为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四川省将于2015年开始在全省五大流域全面实施。为更好完成生态补偿预监测,县环境监测站积极组织相关负责人和技术员参加省总站举办的培训;核实本辖区内生态补偿断面信息;完成流域生态补偿能力验证和盲样考核;与宜宾县、乐山市沐川县协调采样时间;并认真对照省总站要求,进行长达一个月的采样前期准备工作。
屏山县所属的三个生态补偿断面,环境恶劣、地偏人稀、交通极度不便。采样人员克服寒风凛冽、山高路窄、大雾弥漫等恶劣条件,严格遵守省总站印发的作业指导书,保质保量地完成采样工作。采样完成后,为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样品分析,所有人员顾不上休息、吃饭直至晚上10点,所有样品分析完毕,省总站确认分析数据合格后才走出实验室。
为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有效,省总站为此次生态补偿预监测发放了盲样,盲样分析数据上报后经省总站核对,结果符合要求,标志着此次流域生态补偿预监测重心工作圆满完成,为明年正式开展此项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