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开始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参保单位参保缴费行为,3月24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召开了全市社会保险集中全面稽核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度全市社会保险集中全面稽核工作。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市社保局局长刘鹭岩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刘鹭岩肯定了几年来我市社保审计稽核内控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做好今年的社保经办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于此次社保集中全面稽核工作,刘鹭岩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社保稽核工作。市社保局成立济宁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社保集中全面稽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本年度稽核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团结协作,加强协调配合。部门单位之间、科室之间要增强大局观念,及时沟通协调,互通有无,确保完成年度稽核任务。三是明确要求,准确把握工作要点。严肃认真落实稽核结论,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稽核、拒不整改、逾期不改、损害职工参保权益、职工反映强烈的单位,依法提请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并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公开曝光。
会上对此次社保集中全面稽核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时间为3月27日至6月30日,稽核的范围主要是在市直和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参保缴费的各类单位,重点就用人单位社保缴纳情况和社保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稽核。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稽核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往人数在2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不参加稽核,而今年将此类小微企业单位全部纳入到稽核范围,督促他们合法用工、及时参保;同时,今年稽核工作将更加严格,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全程协助稽核,正确评估单位缴费能力,杜绝少缴、漏缴现象的发生。(基金监督科 市社保局供稿)
会议现场
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市社保局局长刘鹭岩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