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调整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为认真贯彻落实去年***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对2009年清理保留的394项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通过清理,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认,全县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85项,转化为登记服务类事项37项。共计精简审批事项110项,占原有项目的28%。一大批不具有审批职权的事项被剔除出审批序列。
一、进一步减少、调整审批事项
此次清理,一方面,按照***《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以及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相应地取消审批事项44项,占原有审批项目的11﹪;将法律依据相同属同一审批事项予以合并减少66项,占原有审批项目17%。另一方面,将属于登记、检验、备案及其它不需要审批的项目37项分离出来,转为日常登记管理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再次,对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清理出新增加审批事项37项。通过精简、调整审批事项,减少了行政机关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管控。
二、重新明晰审批事项名称、依据、权限
清理过程中,对照四川省发布的《县(市、区)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和法律法规规定,对原有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进行全面核实修订,并对审批事项的权限是初审上报或县级终审进行逐一界定。确保285项审批项目以及37项登记管理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依据充分、权限准确。
三、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能
为进一步减化程序,减轻办事难度,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50%,个别事项提速达到80%,有的事项办结时限直接明确为即办。同时将审批事项和登记服务类项目在县政务网、县政务服务大厅、仪陇报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入驻政务大厅。加强 仪陇县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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