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法制讲座
5月27日,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在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法制讲座。讲座特地邀请到省旅游局培训中心副主任成冬娟讲解。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险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善荣、罗兴武、严官明出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守培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副县长贾怀平,副县长郭红英,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元,县检察院检察长唐蔚列席会议。
法制讲座会上,成冬娟结合工作实际和实例,从《旅游法》出台及修订的背景讲起,就《旅游法》的地位、主要特点、功能介绍及贯彻实施情况作了全面深入讲解,使参会人员对《旅游法》主要内容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是旅游业界的第一部法律。《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赵守培强调,思想认识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旅游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学习宣传要到位,要深刻把握自身在贯彻落实旅游法过程中所肩负的责任,在全县形成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要到位。要进一步增强协调配合意识,强化责任目标举措,着力规范旅游秩序。
政府办及人大任命的其他政府组成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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