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新方式学廉督廉考廉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水平,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近日,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南部县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坚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全面覆盖、规范组织、以考促学、考用结合的原则,注重实效;考试对象包括县委管理的新任或拟任科级领导干部、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的新任或拟任主任科员及副主任科员、新任或拟任部门负责人及二级部门副职、新加入的***预备党员、新考录的党政机关公务员等九类人员;考试内容为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应当理解掌握的廉政法规基本知识。《办法》还对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分工、考试运用等逐一进行明确。
为充分保证考试效果,县纪委在南充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南部分中心筹建专用考试场地,引进先进考试系统和设备共20套,可供20人同时进行考试。参考人员将在计算机上现场进行答题,考试结束由计算机计算考试得分并现场公布考试结果。考试结果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因特殊原因缺考或首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转正或试用期满前应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按规定延长党员预备期或工作试用期。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拟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共20人于10月11日首批接受了考试,并全部合格。(本网信息员 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