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分局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实施意见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分局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省厅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精神,我局在国土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与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南充市国土资源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基础上,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梳理国土资源领域投诉请求,并细化补充有关内容,制定《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分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准确把握标准和原则
处理投诉请求的法定途径,是指国家法律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求所分别规定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裁决、行政监察、国家赔偿等权利救济途径。判定法定途径的标准,一是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二是有明确的主体、时限和操作程序,三是办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二、认真抓好宣传解释
加强宣传,认真做好投诉请求的提出途径、依据的法律规定、解决问题的程序,让群众明白该找谁、怎么办。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和说明劝导工作,不断强化法律在群众心中化解矛盾的地位和权威。
三、明确责任和分工
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机构与业务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加强衔接配合,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信访工作机构要负责做好分流、引导工作,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各部门要负责做好与业务职能相关投诉请求导入法定途径的后续分类处理工作,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依法及时充分履行好国土资源部门职责。正常业务问题,要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法定职责办理;检举控告他人违法的,导入行政处罚途径;举报干部违规违纪的,导入纪检监察途径;要求信息公开的,导入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办理。对涉法涉诉问题,要导入司法管辖或者其他法定途径救济;不服职能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导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系统内干部职工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导入申诉途径;内部劳动人事争议,导入调解仲裁途径处理。对无法导入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诉求,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受理和办理。
分局将通过坚持边实践、边总结的原则,不断完善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投诉请求工作的做法,探索建立长效工作制度和机制。并把该实施意见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年终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奖惩。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分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分局
2016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