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细致防患未然
2010年5月的一天,一名男青年怒气冲冲地来到顺庆区西城司法所,对王所长说:父母不管我,我无吃无住,老子想杀人,好进(监狱)去包吃包住。王所长一听,这是怎么回事?我得仔细了解一下,不然要出事。于是对青年说:年轻人,有什么事,你给我讲一讲,看我能不能帮你解决。
通过与年轻人一通谈话得知:这名男青年叫赵涛,1974年7月10日出生,初中文化,于2000年6月2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在服刑期间因表现较好,四次减刑后,2010年4月26日从南充市监狱刑满释放,4月30日到顺庆区东城派出所报了到,由于派出所的同志当时没有给他讲清楚,在派出所报到后未到西城司法所报到。王所长在收到赵涛的档案材料后,多方查找,未见其人,就到派出所查询,并请派出所通知赵涛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派出所管段民警随后通知赵涛到派出所,对他未及时到司法所报到一事进行了批评,由于管段民警措辞比较严厉,又没做好思想工作,导致赵涛无法接受,到司法所报到时怨气很大。
王所长了解上述情况后,首先给他讲明:虽然他主刑已满,但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要实行社区矫正,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安派出所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所以他必须同时在辖区派出所和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如果本人有什么实际困难,可以给司法所反映,通过司法所协调,按程序予以解决。在听了王所长的解释后,赵涛的怒气渐渐平息。此后,王所长又给他讲清了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根据赵涛的实际情况,王所长积极与街道民政所协调,按照程序给赵涛解决了200元的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并与其父母进行电话联系和沟通,使赵涛过去的犯罪行为得到父母的凉解,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
通过王所长的一系列耐心细致的工作,感到了赵涛,他表示愿意接受社区矫正,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好好改造,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