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食药监局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保健食品案
近日,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在辖区内某药店中发现冲剂类药品下面摆放有商标为壮阳果、藏药神鞭、虫草养肾三个品规的保健食品,包装盒及说明书上均标示有详细的生产厂家、规格、用法用量、适宜人群、批准文号、保健功能等基本信息,但商品名称标注不规范,且该店现场无法出示上述产品的资质合法票据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因此,执法人员对上述三个品规的保健食品进行了扣押。
该局通过上述产品标称的所在地食药监局核实:商标为壮阳果、虫草养肾的两个产品不是由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商标为藏药神鞭的产品标注的地址并无该生产企业。同时,顺庆区食药监局对上述保健食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检测报告表明,上述三种产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西地那非属于国家食药总局规定的非法添加物质,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属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该案已移交顺庆区公安分局。
此案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保健食品行业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