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成立全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55发展战略”和县委“1135”重点工程,妥善处理好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近日,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法院成立全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举司法利剑,护绿水青山。
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拟打破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分类审理模式,探索实施“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主要负责审理辖区范围内的涉及森林、湖泊、湿地以及大气、水、土壤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侵权纠纷民商事案件,涉及环境污染、破坏,监管失职、渎职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并承担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法治宣传等职责。
为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一体化解决,切实提高审判效率,蓬安县人民法院从各部门选拔优秀业务骨干进入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运行由“一个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一个民事、刑事或者行政领域资深法官+一个具有环保知识背景或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专业化合议庭,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并邀请环保领域专家共同研究解决审判中遇到的技术性难题,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智囊团”作用,确保审判高效精准。
目前,环境资源审判庭的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全部到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