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至6月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3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蒲体德,副主任张甲武参加会议,副区长郑良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琼主持。
会议听取了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将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和两个检查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区各相关部门、乡镇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贯彻实施《条例》的总体评价,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以及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等情况。检查时间为3月至6月,分为宣传动员阶段、执法检查实施阶段、执法检查总结阶段和审议阶段。
蒲体德作动员讲话。他要求,务必提高认识,增强此次执法检查的责任感,在检查中突出重点,突出针对性;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