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试错权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高新区先行先试出台容错纠错机制
日前,高新区党工委正式发文《高新区鼓励创新容错纠错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先行先试与有规不依、探索性实验与明知故犯、无意之过与故意之错的七个界线,并明确了9种情形可容错免责或从轻处理的容错办法。
建立容错机制,就是要给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以试错权。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给予试错权,旨在旗帜鲜明地鼓励和保护改革创新的干部,使他们成为勇于拼搏的实干者。据悉,这也是我市出台的首个容错纠错机制。
市委要求高新区要突出高和新,发挥主引擎作用,打造区域产业和科技人才高地,引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建成超千亿研发智造型高新区。该负责人表示,高新区已经打响第三次征程开局战,各项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全面创新改革需要先行先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我们要求广大干部务必提振信心、大胆探索,焕发善于解难题的智慧、拿出敢于涉险滩的勇气,探索新思路,找到新办法,取得新成效。
改革创新、解难闯关、探索尝试,难免会受挫折、遇失误,如何保护改革者的积极性、鼓励创新者的创造性,使之愈挫愈勇、迎难而进,便成为重要的问题。基于此,高新区经过前期充分准备和反复研判,最终出台的《办法》明确了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敢于担当、积极创新、大胆探索,但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等9种情形将给予容错。
该《办法》提出,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动改革发展、干事创业、履职担当过程中,允许试错;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动改革发展、干事创业、履职担当过程中,允许试错。如果单位或个人在受到问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实施问责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单位或个人没有主动申请,但实施问责的机关发现符合容错条件的,也应启动容错程序。
有了试错权,高新区干事创业的激情进一步得到激发。
一名来自项目建设口的中层干部说:越是追赶跨越的时候,越是困难和矛盾叠加的时候,推进工作的难度更大,风险也随之加大。事实上,一些探索的对错,也需要时间和实践去检验,如果当期不允许犯错,或者一有错就挪位子、摘帽子,谁还愿意探索创新?当地干部职工表示,《办法》为他们安心工作、踏实干事吃了一粒定心丸,也为大胆改革、勇于担当加了一道护身符, 有了《办法》撑腰,面对发展改革的任务,更能迈得开步子、甩得开膀子,同时也利于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在高新区看来,容的是真正意义上改革创新中发生的探索性失误,免的是勇创改革深水区的失误之责。建立容错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更好地推动改革发展,不能搞一容了之,知错不改。
基于此,《办法》明确,发现错误后,还将启动纠错改正机制。针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和具体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工作失误和决策偏差,采取警示谈话方式给予适当提醒。通过发放监察建议书、白色提示卡、黄色函询卡、橙色预警卡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对已经造成的错误事实,采取发放红色纠错卡的方式责令纠错,说明纠错事由,提出纠错要求,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容错一直在说,仍有基层干部怕干事、怕出事?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容错一直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形成有效的保障机制。容哪些错,容到什么程度,让人无所适从。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此次将容错形成机制,明确容许尺度及申报等程序,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为广大干部职工敢想、敢试、敢干进行制度性兜底,使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