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
10月31日,碑林区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主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副区长聂文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等26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富春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背景,通报了2018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进度。
会议强调:一是突出示范引领。要围绕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内容,认定一批诚信守法经营,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广大人民群众“口碑”较好的企业、行业或街区作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突出监管执法。各成员单位要把监管市场、规范秩序、服务社会、促进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从严监管,重拳出击,联合整治,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三是突出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各行业组织、协会在引导、监督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调控作用,通过制定行业规范、资格认定、信用评定、失信惩戒等多种手段,引导监督行业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四是突出社会共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仅靠一个部门、一个组织、一部法律很难有效落实和完成,大家要共同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维权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效的推进。
会议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优势,抓好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创建工作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三是要做好创建工作宣传,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