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医疗保障局进一步落实部分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补缴工作
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
一是明确任务,主动认领。区医保中心明确任务,主动认领,通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共享平台实时掌握推送信息,坚持日清、周清、半月清,前期已全面完成系统推送的3763名退役士兵的社保断缴、补缴月数的核定工作。
二是加强协作,及时对账。我中心积极协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并完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役士兵医保补缴工作,及时收集台账资料,第一时间在系统进行补费操作,开具补缴缴费单。对已完成补费的,及时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账,并将已完成补缴人员的信息资料填入补缴受理系统,目前我区已完成12人的医保补缴工作。
三是畅通渠道,简化手续。为了避免退役士兵少跑路,区医保局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派固定经办人员沟通联系,搭建绿色通道,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收取相关台账资料,交由区医保中心审核并进行补费操作,确保退役士兵医保补费工作渠道畅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并完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役士兵医保补缴工作,切实把***部署的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政策落细落地落实,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