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支队召开紧急会议安排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市环境监察支队于19日18时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全市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由郝志玲支队长主持,各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开发区分局环境执法负责人和支队申报科参加会议。
首先,杨震副支队长传达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刘军局长对环境执法工作的要求。
其次,褚林峰副支队长对全市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
第三,申报科赵瑞同志现场进行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培训。
最后,郝志玲支队长对开展好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环境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涉水企业执法检查。二是规范执法。各大队要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在严格、细致检查的同时按照规范进行调查取证,做到执法留痕。三是严格执法。各环境监察大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查处。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必须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助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