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制定出台十条铁规全面加强队伍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格纪律、严肃警风、规范言行,树立队伍新形象,日前,公安公安局针对近年来队伍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正在开展的“增强群众观念、强化法治意识、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十条铁规》,切实加大队伍管理力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二、严禁工作期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三、严禁参与***,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讨债追债、插手经济纠纷,参与经营活动或为经营活动充当保护伞,违者予以辞退。
五、严禁不按规定乱查、乱扣车辆,违者予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六、严禁不按规定,擅自检查企业、宾馆等,违者予以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七、严禁有警不接、有警不处或不按程序处警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违者予以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八、严禁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违者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九、严禁警用车辆非警务活动期间在酒店、洗浴、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停放,违者予以警告处分。
十、严禁因执法不当,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影响警民关系,引起群众上访或媒体炒作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构成违纪的,依纪顶格处理。
公安局要求每一名民警对 “十条铁规”都要熟记,铭刻在心。将其作为约束自己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市局将采取现场督察、专项检查、单位自查、部门之间互查、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贯彻执行“十条铁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令问题,将严肃处理。
“十条铁规”的出台,在公安公安机关广大民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认为“十条铁规”是市局党委强化队伍管理,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改变公安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环节,是每个民警不可逾越的高压线。目前,全市各警种、各部门都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让每个民警对“十条铁规”的内容入心、入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