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五落实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落实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全面自查,各级各有关部门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对照综合整治重点深挖细究,深入开展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检查执法,各镇(街)、各部门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抽查和调研指导。第三阶段督促指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清单管理。各镇(街)、各部门梳理出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台账。一是组织全面排查,发挥专家作用,切实摸清底数。二是加强风险评估,分析掌握可能造成的问题,采取分级分类管理。三是坚持立查立改,迅速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落实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出重拳、下狠手,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对企业存在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加强***督促,并视情责令停产整改。
四是落实严肃追责。坚持依法依规严查事故,做到顶格处理、从严处罚。实行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追责“三责同追”,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做到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追责的坚决追责、该追刑的坚决追刑。
五是落实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普及,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和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不断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针对当前临近岁末年初特点,加强季节性安全警示和防范知识宣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岗前安全交底,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