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之窗专栏在省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中获奖
《法制之窗》专栏在省法制好新闻
评选活动中获奖
我区法制类电视专栏《法制之窗》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法制新闻协会共同举办的“2007年度广东省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这是全省众多的送评电视专栏作品中,唯一一个由县(市、区)级司法局(普法办)自己包办的电视专栏节目。《法制之窗》制作组多年默默耕耘不但获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同时也得到了专家的认可。
我区《法制之窗》电视专栏始播于1999年6月23日,由区司法局、普法办负责策划、采编和制作,佛山电视台三水分台负责栏目监制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从法律角度对典型案例以及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至今已播出350多期,目前已成为我区宣传普及法律的一个重要平台。在长达近十年的播出期间,节目组不断探索尝试,创新求变,做市民通俗易懂、学有裨益的法制节目。
今年9月,节目组更是将节目逐步改版,用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案例改编成故事短剧。从尝试改版开始,节目组已经以短剧的形式制作了《无期的欠单》(上、下集)、《家有吸毒儿》、《当兵不后悔》、《店铺转让之后》等节目。节目播出后,我区群众的反应很好,认为这样的普法模式寓教于乐,既有故事情节、贴近群众生活,又能让广大群众在观看之余了解与他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普法的效果要比以往的主持人采访、律师就法律条文进行解读的做法要好得多。收视率有了比较大的提高。今后,《法制之窗》将继续坚持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边权益身边事,奉献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