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州街道关于封山及暂停清明祭扫活动通告
各位居民:
为切实有效预防森林火灾,规范祭扫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从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底,为森林防火封山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封山范围。
庙山山系:英雄山封山育林碑路口,南山加油站南两处路口;在以上路口设置卡点,有值班人员对进出山人员进行登记,严禁一切火源上山,除本村人员生产生活需要外,其他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山。
在森林高火险期封山防火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包括:
(一)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
(二)吸烟、上坟烧香及烧纸祭祀;
(三)燃放烟花爆竹、爆破作业、放孔明灯、使用火把照明;
(四)烧荒、烧秸秆、烧枯枝杂草、燎地边、焚烧垃圾、烧果袋;
(五)烧山狩猎、烤火、野炊及烧烤活动;
(六)未采取防火措施,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及未经批准实施计划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七)其它野外用火行为。
三、防火期时间段内,进山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森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四、为防范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发生,同时杜绝火灾隐患,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倡导推行网络祭扫,鼓励实行代替祭扫。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小区及墓区、山头、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要求。
五、如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报告,报警电话:0535-5822897。
登州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