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
近日,芝罘区人民政府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2011 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317 元的基数,确定2012年我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指导线在提高职工收入、引进人才、提高竞争力等方面具有指引作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指导线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工资关系,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具体而言: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应当围绕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工资水平过高、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工资增幅不得突破上线;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应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较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或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暂时不增加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享受财政补贴及上年度工资水平高于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 倍以上的国有企业,工资增幅不得高于基准线;其他各类国有企业工资增幅均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企业应当重点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一线职工的平均增资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平均增资幅度。
在备案手续方面,各类企业应当履行民主程序,合理确定增资方案,并于12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对未及时将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报送备案审核的企业,人社部门将依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情况,也将作为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的必备条件。(管静 孟倩宇)
责任编辑:于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