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下发紧急通知切实做好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我市下发紧急通知要求
严格落实责任 严控火灾隐患
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防火意识,严控火灾隐患,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近日,我市虽然经历了明显降雨过程,暂时缓解了旱情,森林火险等级有所下降,但清明节后期,气温将快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特别是春耕生产、旅游踏青、野外施工等活动急剧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仍不容乐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坚决杜绝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通知要求,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火扑火知识。对自驾游、野营、“驴友”等旅游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植树、鲜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要协调大中专院校,建立森林防火志愿队伍,协调做好师生管理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通知要求,要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将主要精力用在野外火源管控上。按照每500亩公益林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要求,将全市所有公益林的管护责任具体到每一名护林员身上,护林员力量不足的地方,组织动员镇、村干部群众参与看山护林,确保所有山岚林地实现网格化管理、无缝隙覆盖。护林员上岗时间向两头延伸,负责对管护区域不间断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随时发现并及时制止烧荒、烧地堰等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面上有人巡、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真正将火源堵在山下、防在林外。
通知强调,要强化应急战备,科学组织火灾扑救。各林区护林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全部开通远程林火视频监控,严格落实各瞭望哨执勤人员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24小时在位监控。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森林扑火预备队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坚持快速反应,重兵扑救,打早打小,严防小火酿成火灾。在火灾扑救中,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赴一线,靠前指挥,科学决策,迅速扑救,尽可能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老弱妇孺孕幼和学生参与扑救,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通知强调,要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和上报程序,发生火情后,无论大小,必须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对于已发生的森林火灾,要及时核查反馈信息,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于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