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促调芝罘区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100余万元合同纠纷
近期,对于处于诉前阶段的一起争执已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速裁法官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短期内得以实现,强化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意识,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保全,并精准寻找矛盾化解难点,精心制定矛盾化解方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避免企业因诉讼耗费人力、物力,又给双方下一步合作发展保留了空间,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6年9月5日,烟台某公司与烟台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订了《烟台市预拌混凝土供需合同》,约定置业公司购买烟台某公司预拌混凝土,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烟台某公司累计供应了价值3005055.70元的预拌混凝土,但置业公司只给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1202023.42元一直未付,烟台某公司多次索要,置业公司以资金拮据为由拒付。
本案到诉前调解阶段后,速裁法官先向原告烟台某公司了解了被告置业公司的经营、资产等情况,告知其关于保全的相关规定和采取保全的优势,烟台某公司依法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速裁团队依法裁定冻结置业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140万元。采取保全措施后,速裁法官和驻法院律师调解中心立即进行调解,鉴于本案欠款事实清楚,置业公司在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积极配合调解,致使本案顺利调解结案,且被告已按协议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2021年,截止10月31日,芝罘区法院因采取诉前保全措施顺利达成诉前调解的案件达100余件,且均按协议自动履行。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是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芝罘区法院今后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妥善平衡民生保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在依法注重财产保全的同时,不断探索更加优势的多元化工作机制,加大诉前、诉讼案件调解率,有效促调解、化矛盾,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盖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