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监察监测中心将对建材石油加工企业进行节能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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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严格控制全市重点行业能耗指标的增长,落实能耗限额制度,强化企业用能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用能,依据《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山东省2011-2013年节能监察规划》和我市 “十二五”节能工作要求,确定于2012年3 月27日至 6月29日对全市2011年综合能耗5000吨以上标准煤的建材、石油加工企业进行节能专项监察。
监察内容:包括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2011年综合能耗、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耗等情况:对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执行淘汰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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