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民政局2020年度福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0年,中央拨付我区福利***公益金10.56万元,省级拨付我区福利***公益金126万,市级拨付我区福利***公益金19.47万元,共计156.03万元。资金全部由峄城区民政局本级使用。依据福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我区福利***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困难群众救助项目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奖补项目。现将2020年度福利***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利***公益金10.56万元
2020年我区收到中央拨付福利***公益基金10.56万元,其中3.56万元用于为各镇街敬老院购买棉被等物资支出;1.5万元用于拨付孤儿助学项目支出。
二、省级福利***公益金126万元
1.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19万元。
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19万元,根据《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鲁厅字〔2019〕75 号)以及《省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民函〔2019〕137 号)文件有关要求,主要用于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及配套设施改造等方面,根据公益性公墓建设验收及工作绩效等情况核拨资金。我区该项资金拨付吴林街道3.8万元,榴园镇6万元,阴平镇9.2万元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107万元。
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107万元,该项资金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含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明天计划”医疗康复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我区该项资金用于支付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5897.99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24102.01元。
三、市级福利***公益金19.47万元
1.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一次性运营补助4.97万元
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241号),该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项目,按照各区(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实际收住老年人床位情况拨付。我区该项资金拨付到坛山街道办事处4.97万元用于辖区内养老机构疫情期间一次性运营补贴。
2.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14.5万元
截至到2020年底,我区建成公益性公墓处,完成了目标任务。该项资金拨付峨山镇3.59万元,阴平镇10.91万元作为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