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政府采购完善四项监督制度以透明促规范
广饶县财政部门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作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逐步扩大采购范围的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管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实现“公开、公正、公平、诚信”。
一是建立内部约束制度。分季度编制采购计划,实行采购立项制度,建立相互制约、公开透明的操作规程。按照“采管分离”的要求,对大宗设备、大型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全部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对通用设备采用定点协议供货方式,服务类项目采用定点采购,最大限度减少直接采购数量,规范采购程序。同时,抓好采购队伍建设,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服务周到”的政府采购监督队伍。
二是建立新闻媒体监督制度。积极邀请宣传媒体参与采购活动报道。建立信息公告制度,指定广饶县政府网和《广饶大众报》为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媒体,所有的询价信息、招标公告全部在广饶政府网发布,成交结果和中标公告一律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联合监察局、审计局印发了《广饶县政府采购社会监督员工作暂行规定》,从行政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9位政府采购社会监督员,发放聘书和监督员证,建立联系制度、参加活动制度、查访制度三项制度,赋予社会监督员参与政府采购研讨、咨询及培训;参与政府采购工作检查、巡视、调研;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转递对政府采购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申诉等职责,全面履行政府采购社会监督职能。
四是建立专业监督制度。为防止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操作漏洞,邀请县监察局、审计局、建设局等相关监督部门参与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的审查,对询价程序,公开招标操作程序等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复核,确保操作程序公开公正透明。在工程类采购操作规程中,明确了建设单位、政府采购办、招标办及监察局等相关单位职责,将监督全面纳入采购程序,对工程标底编制,开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为防止标底泄露等现象发生,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实行复合明标底,将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按比例纳入最终标底值,下限在报价截至后由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共同抽取,彻底解决了工程类采购标底保密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采购程序中的人为因素,促进公平竞争。对需编制暗标底工程,监察局、财政局抽调人员全程、封闭监督,完全杜绝与外界接触。(张小刚 李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