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义的天空更辽阔——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2006年度,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成功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4件,为受援对象减免律师代理费89.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7.8万元,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片正义的天空。
法律援助是一项以保障困难群众正当权益为使命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能够更加有效地实现法律对社会的管理功能,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多年来,我市各法律援助机构立足东营实际,依靠法律武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合格的法律服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通过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使法律真正成为了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神”。为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有关部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弱势群体维权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收到了良好效果。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有关媒体开辟专栏,通过律师在线、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介绍、送法进家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栏目版块,为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信念,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结合和谐东营、平安东营建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擦亮为民服务的窗口,不断扩大援助范围,提高办案质量,全方位做好了法律援助工作。立足本地实际,各法律援助机构创造性地为各种类型的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不断加强与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社团组织的联系,健全规范法律援助联络机构,充分调动了社会各届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06年,市司法局与市老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印发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爱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我市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60至74周岁之间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农村“五保”老人等三类老年弱势群体可免费打官司,免费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我市成为全省首个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对象的地市,全市4.8万名老年人成为直接受益群体。为让老年人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相关部门普遍建立了动态的老年人法律援助对象档案,畅通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市所有村(社区)老年人工作委员会、乡镇敬老院发放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爱心卡”,老年人可以凭卡就近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与咨询。
根据有关部署,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了法律拥军活动。通过“法律援助边防行”、“法律援助送法进渔村”等鲜活的形式,为驻地武警边防部队赠送法律书籍,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受到广大武警官兵的普遍欢迎。(本报记者 薄文军 通讯员 李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