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103处古文化遗迹有了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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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广饶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于日前以广政发[2006]41号文件形式,对全县境内的103处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公布。从此,这103处古文化遗迹有了“护身符”。
这103处古文化遗迹分别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6处,时间上至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下至汉代,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对于研究地区文化发展历程具有重要价值。(赵金 燕晴山)
新闻来源:黄河口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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