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落实三员经费补贴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一是工资报酬统筹化。为解决村级三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河口区实行报酬统筹化,即工资报酬由区、镇两级政府按1:2的比例筹集资金达到人均3600元,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工资报酬分基础工资和奖惩工资两部分,即从每人每年的工资报酬中提出30%作为三员的基础工资,把70%作为奖惩工资进行统筹使用。
二是工作任务承包化。三员上岗后,对其工作任务和职责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先后出台了《三员岗位职责承包责任制》等文件,对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实行工作任务承包制度。年初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目标承包书,明确量化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和奖惩措施。
三是完善了考核制度。先后出台了《三员目标管理办法》和《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承包书》,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硬化考核条件,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突出组织考核,兼顾民主评议的方法,使考核结果即科学合理,又贴近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注重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在足额发放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发放绩效工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扣发绩效工资。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对年度考核总成绩后两名的,或工作失误多甚至对矛盾纠纷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除扣发核定工资报酬外,由镇(街道)予以解聘。奖惩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考评情况发放,做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全区184个村级三员落实工资报酬、绩效奖励共66.24万元,年报酬最高拿到了5200元。
2016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7起,其中成功调处321起,调处成功率达98.16%,防止民转刑案件13件,防止群体性事件9件,防止非正常上访6件,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