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学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决策部署,围绕贯彻实施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推动排污许可工作迈上新台阶,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召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集中学习。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合法生产经营的必要前提。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为手段,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推动主动守法,同时推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转变角色、找准自身定位、履行好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明确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体责任,强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引入社会监督,构建新型环境治理体系。严惩重罚违法排污单位,推动排污单位守法排污。
下一步,开发区分局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落实执行,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各项投入,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阶段目标,细化工作安排,在强化监督执法、加快制度融合、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做好企业普法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分局将一如既往为各排污单位提供竭诚服务,全力支持排污单位办理排污许可相关事宜。对不能稳定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相关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通过执法监测、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监管排污单位的污染排放行为,对持证排污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界定、清理、处罚。为“十四五”达到“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