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三措施确保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按期整改
2013年上半年,我县共有4处重大隐患列入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第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第1、18、19、20号《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的要求,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隐患整改督办工作,各项隐患的治理整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成立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县政府、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与企业分级、分领域、分辖区负责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纳入考核督查勤调度。县政府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日常督查项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挂牌督办各项重大隐患均制定了整改计划及落实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资金等,要求整改责任单位每月上报整改情况,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编制通报,发各有关乡镇、部门。适时约谈有关乡镇和隐患治理单位负责人,对到期不能整改完毕的单位实行考核“一标否决”。
三是专家全程参与促整改。从隐患的排查分析,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确定,整改计划及措施的制定,到隐患治理的现场指导,以及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消号等全过程,政府组织各相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隐患整改措施提出合理化、专业化建议,保证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顺利进行。(缪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