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招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公开招考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职员7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4、2009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中,选调生报名的为2010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报考机关公务员的,应为全市机关公务员,副科级以下职务(含副科级),从事办案检查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案件检查工作经验和执法执纪能力。
从事办案检查工作经历按以下条件掌握:
(1)纪检监察机关:从事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管理工作。
(2)审判机关:从事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工作。
(3)检察机关:从事反贪、反渎、侦监、民刑、公诉工作。
(4)公安机关:从事刑侦、经侦工作。
(5)审计机关:从事具体审计工作。
6、报考事业单位的,应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副科级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具体职位分为三类:
A类1人,专业要求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B类2人,专业要求为法学、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侦查学专业及相关专业。
C类4人。
7、身体健康,符合有关回避关系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类职位。报名时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招考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根据报考职位填写)一式2份及电子版、另附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报名有关表格及填写说明后附。
市纪委干部室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观察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运用基本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发布考察预告并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市纪委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如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核实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没有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各县区纪委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县区报名工作由县区纪委统一组织,初审后报市纪委。市直部门单位报考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登记表和招考人员报名汇总表上签注意见并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市纪委干部室电话:8382629
市直报名地点:市纪委派驻机构办公楼510室
电话:8385501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22号
***:
1、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招考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招考事业单位职员报名登记表
3、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公务员)
4、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事业A类)5、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事业B类)
6、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事业C类)
中共东营市纪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