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制定并发布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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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为保障高青县饮用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和生命安全。高青县环境保护局制定并发布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方针、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应急处置程序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县环保局 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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