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
1月1日,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新区食药监分局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对新玛特超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当天共抽检6批次,抽检结果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本次专项抽检是高新区食药监分局“食安护佳节”行动“揭幕战”。据了解,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办【2017】112号精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高新区将通过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节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
该项行动将持续至2018年3月5日,高新区重点检查区域为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检查单位为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农村食品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年夜饭供餐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等;重点检查品种为: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米面制品、元宵、饮料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
行动期间,将检查生产环节企业不少于20家;流通环节重点业态不少于10家。餐饮服务环节检查7类重点业态,每类不少于6家。高新区将以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现场抽样。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将在批发市场、年货市场、大中型商超等消费集中区域开展“你送我检”快检活动,活动地点、时间和快检品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