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3家企业列入山东省质量标杆公示
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山东省质量标杆”名单,高新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一体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质量创新管理的经验”、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欧美市场为导向的国际化全面质量管理经验”、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全生命周期大数据技术质量管控平台建设的经验”3家企业管理经验列入公示名单,全市共7家。按照淄博市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每家企业将获得市级50万资金奖补。
据悉,此次树立山东省质量标杆,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遴选范围包括各类组织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以及互联网手段,通过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促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经营质量提升的适宜、系统、有效的经验等。下一步,高新区将继续鼓励企业应用先进理念,加强质量管理,争取树立更多国家级、省级标杆,充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推动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邓晴晴 审核人:房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