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试点延期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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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要求,我县将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截止时间暂定为2008年12月31日。通过前期5个月的试点,“家电下乡”在我县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5月31日,全县农民已购买电视、冰箱、手机等家电下乡产品达2104台(部),家电产品销售总额达到339.82万元,补贴金额44.18万元。其中,冰箱1517台,销售金额283.26万元,补贴金额36.82万元;手机13部,销售金额1.29万元,补贴金额0.17万元;彩电574台,销售金额55.27万元,补贴金额7.19万元。
我县财政部门把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支农惠农的民心工程来抓,在大力搞好宣传的同时,与商务部门、商家密切配合,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稳定供应,并要求各乡镇财政部门对家电下乡补贴申报进行严格审核,核实申报表中购买人、购买产品、购买金额等内容的真实性,杜绝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及家电回城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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