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报销的问题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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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新农合报销的问题 | ||
内容 | 领导好! 我在老家入的100元的农村合作医疗,我二胎在东营中心医院生产,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吗?如果能在哪里报?报百分几?听说还有500元的补助是吗?报销和补助同时可以有吗? 谢谢回答!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2520 | 提交时间 | 2014-06-11 10:42:0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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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首先自2014年开始新农合这一名词已经没有了,农村居民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要是您符合二胎生育规定,所花医药费用就能正常报销。您可以将出院结算单据,病历,诊断证明、转诊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邮政***等送到户口所在地镇医保办公室。 2014年住院报销待遇为:二类标准(100元)缴费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0%,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您所说的500元孕产妇补助,可以咨询卫生局基妇科。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4-06-13 13:29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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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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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0:19: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