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问题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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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医疗保险问题 |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媳妇2012年结婚后一直在外地打工,没有医疗保险,也一直没入新农合,2012年之前是在日照入新农合,现在户口在高青田镇农村。现在想入新农合,还需要补缴费用吗?还是可以按照新入保险处理?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2973 | 提交时间 | 2017-10-27 16:53:46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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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医疗保险关系由已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其他统筹地区转移到我市的居民,应提供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认可其在原统筹地区参保(合)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能提供参保(合)凭证的,或在参保地未参保(合)以及出现中断缴费的,应当以补缴时的缴费标准(含财政补助部分),补足应缴未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您爱人可以提供原先在日照的参保证明,来我县维护参保信息,然后根据缴费信息进行缴费。如不明白,可打6967193咨询。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7-11-03 13:39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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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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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3:00: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