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交通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文明执法提效能
去年以来,桓台县交通局紧紧围绕“两大战略”目标,认真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交通部门的社会形象得到有效提升。2007年,被授予“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县交通局承担着全县公路路政、客货运输、车站货场装卸、机动车维修、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各项交通规费稽征等行政管理职能。该局认真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对部门执法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做到分管领导靠上抓,单位负责人直接抓,法制机构进行督促检查,形成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三落实”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有交通特色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该局建立健全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规章制度,自觉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促进工作。该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和全市交通行业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范围”,确定不同的执法考核等次,通过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执法部门内部各层级、各机构和各个执法人员,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进一步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立和执法责任分解后,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实施,必须依靠对执法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来保障。为此,该局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公示”标准,接受监督。该局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500份,34名行风监督员对该局公正执法、实施畅通工程、服务经济发展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立足岗位,搞好培训。2007年县交通局开展了以实施交通执法责任制为内容的岗位培训,举办了两期脱产培训班,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换发了新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并建立“全县交通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电脑数据库”,将每年执法人员的奖惩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度执法行为审验的依据。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考评。通过自查、互查和考核评议,促进了各执法单位执法责任制度的建立,相互交流了执法经验,为规范交通执法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通过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有力促进了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杜绝了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2007年,全局干部职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交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