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交通运输局淄博市西十一路北延工程暨周荆路(连接线至小清河段)改扩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西十一路北延工程暨周荆路(连接线至小清河段)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淄博市西十一路北延工程暨周荆路(连接线至小清河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初步编写完成,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使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再次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淄博市西十一路北延工程暨周荆路(连接线至小清河段)改扩建工程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规模:路线全长8.7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
5、总投资:34967.9万元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建设造成的空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污染、沥青油烟污染及施工废气。
2、废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施工场所产生的施工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来源主要分为公路施工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
1、废气:道路沿线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汽车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汽车尾气。
2、废水:水污染源主要是降雨冲刷路面形成的路面径流。
3、噪声:主要为运营后公路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以及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团或其他废旧材料。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根据区域环境特点,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分为防治措施和恢复措施,包括植物措施、耕地保护和补偿、取土场的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等。
2、声环境: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对于距公路很近而受施工期噪声影响严重的敏感点,在敏感点附近路段施工时(必须在昼间施工),如果敏感点监测不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须采取诸如设置临时降噪声屏障等措施来保护敏感目标;对沿线敏感点,主要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等方法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
3、环境空气:对在未铺装路面、粉状建材堆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沥青和灰土搅拌站应合理选址,并采取严格的全封闭作业。
4、水环境:建立临时移动性厕所,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统一处理;施工场所产生施工废水采取建设隔油池和沉淀池的处理设施,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桥梁施工采用围堰法施工,施对下游100m范围外水域水质不产生污染影响。
5、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土石沙废料可以用于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并联系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置。
运营期:
1、环境空气:采用一些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此外,由于对环保的重视、技术的进步和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未来机动车辆单车污染物排放量也将大大降低。
2、水环境:在暴雨季节,评价区域的地表水水资源较丰富,扩散条件较好,初期雨水被截留后,随着径流时间的延长污染物浓度将得到进一步稀释,其形成的路面径流对项目区域的地表水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建议营运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以声屏障的降噪措施,同时对超标较轻的敏感点运营期进行***监测并预留治理措施资金。声屏障应由专业人员设计,以保证隔声效果。
4、固体废物: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可以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强公路环保的宣传力度,增强司乘人员的环保意识,培养群众环境保护的主人翁责任感,对保护公路及其周边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公路沿线建设应适当设置环保标志或宣传牌,以保护公路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路线布设较合理;项目建设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沿线地区对外交流都有较大的作用;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也较轻微,在各项环保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诸如丧失土地资源,植被破坏和环境质量下降等影响,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沿线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3、对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有何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请在有效公示日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宁科
联系方式:151****752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29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9****5444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该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