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游泳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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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夏季高温天气到来,游泳成为很多市民消夏避暑的首选。为确保游泳场所安全,6月29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法对辖区内两处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在位于我县果里镇的好乐迪大酒店和淄博盛圆企业家俱乐部有限公司的游泳场所内,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通过启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重点对泳池池水、强制浸脚池水的余氯含量、室内空气质量等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查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的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值、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室外泳池至少1小时1次,室内泳池至少2小时1次。
为确保辖区内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各游泳场馆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增加检查,保证池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卫生、健康、安全的游泳环境。 (张阳 于军 刘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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