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185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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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日前,记者从县环保部门获悉,经过前期多次排查汇总,截至6月28日我县列入“散乱污”企业共2271家,其中关停取缔418家(完成拆除设备等措施213家,已全部实施断电措施),综合整治1853家(已完成提升整治445家,未完成企业全部落实停产)。
据了解,我县对摸排出的2271家“散乱污”企业,按照关停取缔、限期完善、治理提升、搬迁改造进行了分类,并明确各类企业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关停取缔企业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已于6月底全面完成;限期完善企业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治理提升企业必须手续完备、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达标的10月底前完成整治;搬迁改造企业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对清单中所有企业实行销号管理,未达到销号标准前不得恢复生产,不能按时限完成治理提升的一律关停取缔。 (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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